四、违法倾倒案件处理
信息来源:国家海洋局
作者:
发布时间:2008-01-16
本年度在对海上倾倒活动的监督管理中,共查、处违章事件10起。上海4起,浙江1起,福建5起。违章倾废主要表现为不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倾倒、未取得海洋倾倒许可证向海洋倾倒废弃物等。本年度查处的10期违法倾倒案中,有半数为未取得许可证向海洋倾倒废弃物,并且多集中在福建海域。
对违法倾废事件的审理,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每起案件的违法事实、调查取证材料、办案程序、适用法规等进行审查,以事实为根据,依法处罚,同时兼顾适当性原则。在对一起违法倾倒案实施行政处罚的过程中,应当事人的申请,适用了听证程序,举行了听证会。本年度行政罚款总额累计251000元(详见附表: 二○○三年度海洋倾废违法案件调查处理表)。
二○○三年度东海区违法倾倒案件调查处理表
序号 |
当 事 人 |
案 由 |
案 发 地 点 |
案发时间 |
结案时间 |
调查处理结果 |
1 |
上海通灵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|
在批准的时间外向海洋倾倒疏浚物 |
东方储罐有限公司石化码头 |
2002.10.29 |
2003.1.22 |
警告 |
2 |
上海宏运疏浚打捞有限公司 |
未按许可证规定倾倒疏浚物 |
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3#码头 |
2002.11.20 |
2003.3.18 |
罚款30000元 |
3 |
葛忠明 |
未取得倾倒许可证向海洋倾倒疏浚物 |
宁波小港浃水大闸黄砂站码头 |
2003.2.23 |
2003.5.9 |
罚款20000元 |
4 |
上海宏运疏浚打捞有限公司 |
未按许可证规定进行倾倒 |
|
2003.5.2 |
2003.6.16 |
罚款35000元 |
5 |
上海宝山航运疏浚总公司 |
未按许可证规定进行倾倒 |
外高桥一期码头 |
2003.8.24 |
2003.11.20 |
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|
6 |
长江航道局 |
未取得倾倒许可证向海洋倾倒疏浚物 |
厦门港十万吨级航道 |
2003.5.9 |
2003.6.4 |
罚款35000元 |
7 |
长江航道局 |
未按许可证规定进行倾倒 |
厦门港十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 |
2003.5.30 |
|
罚款37000元 |
8 |
福州莆田灵川建筑工程公司第八项目经理部 |
未取得倾倒许可证向海洋倾倒 |
东渡18#泊位疏浚工程 |
2003.7.3 |
2003.7.9 |
罚款32000元 |
9 |
福建建筑机械化施工公司 |
未取得倾倒许可证向海洋倾倒 |
浯屿临时海洋倾倒区 |
2003.12.5 |
2003.12.18 |
罚款30000元 |
10 |
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|
未取得倾倒许可证向海洋倾倒 |
湄洲湾北岸 |
2003.10.9 |
2003.11.30 |
罚款32000元 |
|